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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大练军


入伍不足半年的陈家胜,就是在这个时候,被调回了新山。和他一起的,不仅是原爪哇一团的士兵,还有从清国来的反清苗民。

        不过这些苗民,只是一部分。剩下的,基本都留在红河三角洲。和驻防的爪哇一团,越南降军,以及新招的大明士兵,混编成一支新的部队。

        明面上,他们是负责大明在越南租借地的防务。但实际上,是负责整个越南的防务。因为越南的军政大权,基本都被亲大明的越人,或者早年移居大明,现在回国的越人把持。

        就是四大辅国大臣,也只有两人是真正的阮朝老臣。只是他们还是不是心向越南,就不为所知了。

        正因为越南局面看着比较安定,所以大明才召回部分士兵,补全南洋的防务。

        而新山位于马六甲海峡的出口,沟通南洋和印度洋,是交通要道,咽喉之地。又紧邻英国的马来殖民地,处在对垒的前沿。因此这里的兵力,决不能少。

        否则南峰也不会把办公地搬到新山。也不会选马六甲海峡作为练兵地之一。

        这些决策的事情,和陈家胜是无关的。因为他是小兵,只有服从。目光也没那么远,看出这些深意。所以调令让他走,他就必须走。

        如果让他自己选择的话,他很可能愿意留在越南。毕竟这是生他养他的故土。一回去,那熟悉的泥土味,连气味儿都一样。即使家里的房子也和顺化城一起,烧成了废墟。但记忆中的样子,却从不曾忘却。这让他,有些不愿离开了。

        只是军令难违,大明的生活,也确实比越南好。再加上妻儿都在南洋,他也不能由着自己的心意。

        且他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因为带路带得不错,战场上也杀敌不少。并且有入清援苗的功劳,所以一调回来,就编入海军。要不是大明的海军,对黄皮肤的族群另眼相待。国内的华人士兵,又不充足。不然纵使陈家胜功劳再多,也轮不到他这个越人头上。

        毕竟在大明,很多青壮男子。入伍时,都偏爱海军。若不是大明对士兵的兵种,采取的是任意分配的原则。那陆军就别想招满员了。也是海军常年在海上游戈,维护航线安全。遇到一些海盗,就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军功。那缴获的财物,海军也可以留下两成。

        再加上大明和英西两国,故意在南洋、印度洋。扮成海盗,互相攻击。又赚得了好大一笔外快。

        这样优渥的条件,常人是很难不心动的。

        其它军种的士兵,就常常想着调入海军。陈家胜被这个馅饼砸到,也是欣喜若狂。

        想着这些,他的脸上,就溢出一阵欢喜。双眼迷离,却是恍惚了。结果一道轰响骤然产生,大阵水花劈头盖脸的打来,震得他整个人,都七晕八素的,差点扑下水。

        好不容易抱住乌黑的炮膛,他的身形,才终是定下来。耳旁也瞬时响起喝骂声:“嘿!你这个新兵蛋子!都说了演习等同于实战,你怎么还走神?”。

        这是李如海。因脖子上有一条三寸多长的伤疤,看上去就像依附在脖子上的蜈蚣似的,所以被认识的人称为刀脖子。

        若是论资历,李如海是不如陈家胜的。因为李如海是这次参军入伍的新兵,比陈家胜还晚。且年仅三十出头,和陈家胜相差不大。所以更该称为新兵蛋子的,应该是刀脖子李如海。

        不过这刀脖子不是常人!他之前是跟着金煞海盗团做事的,在海上,跑了四五年。这海上的经验,比陈家胜这个极少上船的当铺老板,要丰富得多。

        这次大明扩军,刀脖子便退了海盗团,入伍海军。

        其实金煞海盗团,在替大明做些有些颜面的勾·当时,还为大明,培养了不少优秀的海军士兵。且这些海盗,常年在刀口上讨生活,条件也比正规海军艰苦。

        因此磨练出来的人,都称得上优秀。

        这刀脖子,正是有这层经历,才在脖子有伤的情况下,被招进海军。否则只体面这一项,他就和军队无缘了。

        陈家胜不是糊涂人,看得出刀脖子不一番。所以自和刀脖子分到一个训练小队后,就任其喊新兵蛋子。即使有时候骂的话重了些,他也笑笑不回话。

        毕竟有人骂是好事!且刀脖子说的,也不是什么无用的话。只是有些难听了而已。

        于是他的嘴上,只连连说不小心,让刀脖子不要生气。

        刚才也是他太不小心了。竟然在‘敌方’发动攻击的时候,忘了装填弹药。还好这是演习,不是真枪实战。不然那开出的炮弹,炸的就不是水花,而是他们所在的战舰了。

        跟他一个小队的胡狗剩和秦大牛,也帮着劝解刀脖子,让他不要太过动怒。这两人在靖西之战后,就跟着苗民,来到越南的红河三角洲。

        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大明这个国家。

        起先他们还以为那是前明,一个个吓得,都说不出话来。因为满人有意诋毁前明,隔断汉人对前明的念想,便大肆批判前明。使得清国统治下的汉人,都认为前明比清国更暗无天日,贪官当道。久而久之,普通人对前明的感情就淡了。

        但他们住下来后,发现这个名为大明的国家,对他们极好。一来就让他们洗澡,并且还派人监督。没洗得干干净净的,还要重洗。并给他们发新衣服,给他们饭吃。

        那衣服的材质,是他们从没见过的。摸起来很软·和,但又没有丝绸那么薄,那么滑。尽管有些不大合身,但真正是件体面的衣衫。

        给他们吃的,也不差。除了前三天是浓稠的白米粥,后面就全是干的。有饼子、窝窝头、馒头、白米饭、玉米棒子等吃食。

        每天他们只要按照那管事的大明人吩咐,勤勤恳恳的干活,都能吃得饱饱的,生活无忧。

        这样的日子,让他们都有些不敢置信。对大明的好感,也与日俱增。

        使得大明后来跟他们宣传招兵政策时,他们没有半分犹豫的,就报名参军了。

        也是他们心思简单。想着大明这样优待他们,只能参军来报答大明的恩情。而且给大明当兵,又不是没有好处。虽然听上去好得有些不真实,但从大明给衣穿,给饭吃的善行来看,他们是信了!(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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