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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卷第七十一章:地底活死人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道。

        她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靠近那个地方的所有生命都会死。”

        这么邪门?

        可是,不管是下面是什么东西,我都要下去看看。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咔嚓!此时,静静的山洞中,猛然响起手电筒电源按钮的声音。

        我的心顿时咯噔一声,吼道:“别开手电筒!”

        那光芒还是亮起来了。但是,却又微弱了许多,我扭头看去,只见钱欣瑜正将一块布包在手电手上。被纱布挡住了一些光线,手电光就没有那么强了。

        微弱的光线充斥着这个本就漆黑如墨的空间。

        就算只有那么一点点,依旧可以很清晰地看清楚这里面的一切。

        光芒闪烁,我们的面前立刻出现了一张惨白的脸!

        马澄在最后立刻倒抽了一口冷死,小声嘀咕:“这到底是人还是鬼啊?”

        我的心中早已做好了心里准备。她一个人生活在暗不见天日的地方,缺少阳光的照射,肌肤自然会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

        但是,看清楚这张脸的时候,也是愣住了!

        她身上的衣衫异常破烂,可依旧整洁。头发也并没有想象种的凌乱不堪,而是野性地披散再身后,前面留着龙须刘海。

        这张脸,好熟悉!

        我错愕了那么一小会儿。猛然间就是想起这张脸来。

        眼前一黑,咕咚一声,往后就倒!

        钱欣瑜接住我,问道:“你怎么啦?”

        我的声音不可抑制地颤抖。喉咙间发出咕咕的声响,使了好大的力气,才挤出两个字:丫丫……

        不错!眼前这个人,就是丫丫!

        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昆仑山的寒冰古墓里,我亲眼见到她躺在了水晶棺材中。

        呵!

        难道真的是见鬼呢?

        闷葫芦的脸色也是一变,一下跳到我面前来,右手已经搭在了黑刀的手柄上。

        “怎么啦?”然而,眼前这个女子并没有意识到什么地方不对,依旧不急不躁地问道,

        我深吸了两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盯着这个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脸庞,轻声问道:“你是不是叫丫丫?”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似乎没有名字,他们只是叫我五号。”

        “五号?什么意思?”我望着她,心道,“难道她不是丫丫?可是这张脸没有错啊?我不会记错。她的画像,她的照片,她的影子,无一不出现在我的身边。”

        闷葫芦只是死死盯着眼前的女子,一句话也不说,手始终紧紧地握着黑刀。

        这真的太震撼了!我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见到活生生的丫丫!

        难道这就是闷葫芦那句话的含义:你想知道的,这里都会有答案?

        刚开始我不相信,现在我有点儿相信了。

        我拉着她温凉的小手,再次问道:“你真的不是丫丫?”

        她依旧摇头。

        我纳闷了,难不成世界上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丫丫还有一个同胞姐妹?

        有这个可能!

        但是,我和丫丫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我总会梦见她?为什么我的手中会有她的照片?

        我看着这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庞,恍如隔世,静静的时光中,我恍惚听到了岁月的心跳声,

        我再次问道:“你认识我吗?”

        这一会儿,她害怕钱欣瑜手中的强光,所以一直不敢抬头看我们。尽管这光芒对我们来说已经相当之弱,可她常年生活在黑暗中,不见丝毫光芒,就是有一点儿微弱光芒,她的眼睛也承受不了。

        此刻我这么一说,她终于抬起了眼睛。

        她的眼睛非常清澈,煞是动人,也像极了一个人的眼睛:鸿怡!

        她呆呆地看着我,半响说不出话来。

        “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她侧着头,似乎在努力地回忆。

        突然间,她的脸上就涌出了喜色:“你终于来接我出去了!我一直在等你!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我懵了!难道我和丫丫真的有什么关系?

        我来接她?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要来接她?

        我之前根本就没有来过这里!

        不对!

        我的额头上突然全是冷汗。难道这些事情全是在我丢失的记忆里?

        其实,我失忆过!而且是全部失忆。什么事情都想不起来,包括我自己,我的名字。

        这十几年来,这些记忆一直都没有恢复的迹象,我也不怎么在意。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从来就不会强求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忘了就忘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想得起来固然是好事,想不起来也没什么可悲哀的。

        一个人,若是只沉浸于过去,不珍惜现在,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大约十一年前,我一觉醒来,什么事情都记不起来了。我记得随身的东西就只有一张身份证。上面写着我的名字:于彤!

        我这才知道自己叫于彤的,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

        那时我身受重伤,需要输血,但我的血型非常罕见,甚至可以说是超出了现有的四种血型。

        就在我快要没命之时,来了一个小女孩。她就是小若。是她给我献血,救了我一命。

        许多时候,我也纳闷,这小丫头的血型为什么就能和我的匹配?

        醒来之后的那一段日子,我过得异常的艰辛,差不多就是靠救济过活。两个月之后,我找到了自己有记忆之后的第一份工作:一家报社的全职记者!

        这一干就是几年,我积累了不少资金,开始自己创业当小老板。

        在这个期间,我重新找到了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李槡若!

        并将自己的公寓买在她家的旁边,从此成了邻居,甚似亲人。

        我对谁都没有记忆,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亲人。

        我试图从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到自己的过去,但最后都无功而返,查不到任何的信息,我甚至都怀疑那身份证是假的,可警局的系统里偏偏又有电子备案。

        什么东西都刺激不了我的记忆,我看着什么都没感觉,时间一长,也就不在乎了。

        唯有小若这小丫头,当初我看着她的时候,只觉得特别亲切,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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