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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重逢不识奚知洦


  夏日很快便到了,这也是奚无忧觉得北城除了糖葫芦和雪之外唯一的好,那就是不像南郭那般闷热。

  不过她是不那么怕热的,最是怕冷,冬日里要看白雪落肩的代价就是严寒了,她总是要在冬衣里再加一层棉絮,屋里再燃一盆烟火才算勉强过得去北城的冬天,即使到了春日里,下了场春雨,她也还是要把冬衣裹到身上的。

  手里的凉扇握了起来,阮卿估摸着奚无忧的生辰也该到了。

  说起来,奚无忧是从未庆祝过生辰的,因为没人知道她的生辰,满家的人通通都不知道,她自己自然也是不知道的。

  如今她是奚府正儿八经的小姐了,生辰自然是要大办,再加上她刚封了墨神,这请的人,收的礼,办的宴自然都是马虎不得的。

  不过好在这些都不必让她这个寿星操心,她也不过是点一点那些琳琅满目的贺礼罢了。

  从前总是看别人过生辰,满淇跟满洛生辰差不了几天,却都要大摆筵席,贺礼收的一屋子都放不下,奚无忧年年见了都觉得羡慕,可如今自己也办了这样声势浩大的生辰宴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要是能在天水过一次生辰就好了,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只想让他知道…

    她不敢再想了,把注意力转移到那些贺礼身上。

  且不说奚阮给她新添的箜篌,剩下的也都是价值不菲的东西,所以要挑出拔尖的便难了,像那些璎珞项圈,步摇坠子,手镯耳环,女儿家哪有不喜欢的,可如今看起来仿佛都长得一个样。

  只有一个入了她的眼,那是一枚发簪,看上去并无什么新奇,样式也算不上独特,可偏偏是上面穿上了几个红色的珠子,像极了她爱吃的糖葫芦,这才引来了她的目光。

  奚阮说那是红玛瑙,比起那些玉器算不上稀罕,还数落奚无忧就想着吃了。

  可她却不以为意,追着问这发簪的来历,奚阮便只来了一句:“那么多东西我哪记得住,喜欢便戴着吧。”

  奚无忧的好奇心并没有那么重,有些事情她不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一是懒得问,二是没必要,便也就没有再追问。

  她平日里都是喜欢穿素净一点的衣裳,虽是显得静雅脱俗,气质不凡,但再加上她沉静的性子,看起来未免有些让人难以接近,而加上这糖葫芦发簪点缀便不同了,那抹红色平添多了几分俏皮可爱,也显得她更加平易近人了些。

  乐理课快要结束了,奚苓也该从奚府离开了。

  最后一节课结束后,奚无忧从学堂回到奚府,只见门口停了好几辆马车,差点把道都堵死了,家仆正往马车里搬东西,她有些纳闷,好好的东西都搬出去干什么。

  她正要往奚府里走,奚阮从其中一辆马车上下来拉住了她:“你的东西都在车上了,上车。”说完,他没解释更多便上车了。

  这时,菱歌也从另一辆马车上下来了:“小姐快上车吧,我们要搬家去天水了。”

  “去…去天水?”奚无忧彻底懵了,怎么搬家这么大的事一点动静都没有,说搬就搬,她觉得奚阮他们才是想一出是一出。

  “是啊,小姐,到了天水我就一定能找到清嘉,这样就能再见到那位蓝眼睛的公子了,小姐不是还说要当面谢谢他的嘛,快上车吧。”菱歌满眼都是期待,迫不及待的上了车。

  奚无忧闻言无奈的摇了摇头,她刚要跟着菱歌上车,奚阮从他的马车里探出头来道:“你磨蹭什么呢,过来上我这辆车。”

  奚无忧“哦”了一声,上车坐到了奚阮身旁。

  奚家原来在天水的宅子早就被别家买走了,阮卿又重新买了一处新宅子。

  清晨,一队马车缓缓驶上了玲珑街,奚阮他们是在马车里过的夜,本还没精打采的奚无忧看见这熟悉的街道立马精神了起来。

  “你…你别告诉我,我们就是要搬到玲珑街上。”

  “是啊,就是要在玲珑街上住,怎么了?”

  奚无忧扶额,天水那么大,住哪不好啊,非要住玲珑街,更让她想不到的是,奚家的新宅子就安在程府的对面,也就是说斜对面就是千府。

  街上人渐渐多了起来,那么多马车一齐驶到玲珑街上难免引人注目,怕是不用到下午玲珑街上的人就都会知道又新搬来了一户人家,最后这一队马挂着奚府二字的宅子前停了下来。

  奚无忧安顿下来的第二天便有旧友来访,是林沁,许久未见,原就风姿卓越的她,如今更像一块璞玉经历了岁月的打磨那般更显得气质出众。

  虽已有三年未见,但奚无忧看见师姐还是像从前那般亲切,提及旧事,林沁便埋怨起奚无忧来,明明说要常回去看她,却三年来杳无音信。

  奚无忧笑了笑没说什么,这三年来发生了那么多的事,多到怎么也说不完,而这三年却又转瞬即逝,短到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

  “罢了,过去的事就不提了,这下你搬到天水了,以后可要常回雅茗轩看看啊,你的那些花,没了你都让我养蔫了。还有师父,自从文试遇见你之后就总提起你,上课时都不忘跟弟子们吹牛,说那第一代墨神是她教出来的。”说着林沁拿出一份请帖递给了奚无忧。

  “我跟阿叶就要成亲了,你可是答应要喝我们喜酒的。”林沁说着,脸上泛起了两片红云,像极了天边的晚霞。

  奚无忧接过请帖,点了点头。

  是啊,她和他那时都说要去喝他们的喜酒呢…

  奚阮的身体好似越来越差了,原本奚无忧只是看见他时不时的心口疼,可如今竟在她面前晕了过去。

  阮卿又刚好不在,这下奚无忧可是有些慌了。

  “张姑姑,您能不能告诉我,我哥她…到底是怎么了?我…怎么才能救他…”

  “小姐,我就都跟你说了吧,夫人要接你回来就是要救少爷的命的,少爷这是阴气入体,唯有老爷留给你的冰生玉珏才可治愈,旁的都只是压制罢了。”

  “您是说…我爹,可我从来不知道他留给过我什么玉珏啊。”

  “不怪小姐不知了,那玉珏在夫人把小姐送去南郭之前便遗失了,没人知道到底丢在北城还是丢在别的地方了。”

  奚无忧很是困惑,既然玉珏都丢了,那抓紧时间找玉珏便是了,还把她接回来干什么。

  见奚无忧疑惑的神情,张姑姑继续道:“在我们知道那玉珏能救少爷的命后,就一直四处寻找,可终究什么都没有找到,夫人也是偶然才想起,那冰生玉珏会在您遇到危险之时保护你,这可能也就是老爷把它留给你的原因,夫人把你接回来也是想让你帮着找到玉珏,可是她和少爷一直都想好怎么跟你开这个口……”

  提起玉珏,奚无忧忽然想到了沈碧身上一直带着的那只玉坠

  除了天女的传说以外,还有人嚼舌根说是沈家家主重男轻女,若不造出天生衔玉,玉女降世这样的奇事,怕是沈碧便留不得了,而如今沈家家主不止留下了她,且对她的宠爱还不亚于长子沈博,这玉的用处便可见一斑了。

  奚无忧想起花灯节那晚,沈碧故意跟她过不去,可怎会被千邃瞳一吓便晕了过去,他可是碰都没碰她一下,如今想来或许那块玉坠就是她要找的冰生玉珏。

  她看向躺在床上的奚阮,不管怎么样她都要试上一试。

  “张姑姑,你且宽心,玉珏的事我来想办法。”

  次日,奚阮醒了,虽然在奚无忧面前他还是装作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可他时不时紧皱的双眉总是在警告着奚无忧,一定要尽快把玉珏找回来。

  林沁和苏叶成婚便是最好的机会。

  红色请帖上的日期终于到了,那天,奚无忧起的很早,一连换了好几身衣裳都觉得不合适,最后选了一件灰粉色的齐胸襦裙,通透的粉色衬得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林苏二人的婚礼就在雅茗轩举行,毕竟那里就是他们二人的家。

  奚氏的马车到雅茗轩的时候,人还不是很多,等到千邃瞳他们到的时候,人便多了起来,也嘈杂了不少。

  人全都聚集在一间较大的客堂,奚无忧并不喜欢熙熙攘攘的人群,便朝角落里的一个书架走去。

  她看见一本诗经,正想拿起来读一读,却和另一只手同时碰到了这本书。

  这只手的感觉是那么的熟悉,她抬眸,依旧是那双蓝瞳,深邃的让她看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无论多久都还是忘不掉…

  “好久不见…”她轻声道,声音却被淹没在身旁嘈杂的人群中。

  这时,千昀也走了过来:“阿瞳,你怎么跑这来了?”说着,看向奚无忧:“这位姑娘是…”

  “小女奚陌字知洦。”

  “原来是第一代墨神,在下千昀字坠云,久仰大名。”

  “千公子谬赞了。”

  千昀忽而想起了什么对千邃瞳道:“阿瞳,奚姑娘也曾到雅茗轩求学,与你好像是同一年,你可曾与她相熟啊?”

  千邃瞳笑:“我对这位姑娘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印象了…我想来记性不大好,可能时间太长,我忘了吧。”

  闻言,奚无忧虽是有些意料之中,却还是不由得鼻尖一酸,凝噎的说不出话。

  好像也不能再说什么了吧…

  千邃瞳依旧与身旁人谈笑风生,她强忍泪水,想要离开,却险些没站稳。

  奚阮就站在奚无忧身后,见状把她揽到一侧,笑道:“舍妹身子不爽,先失陪了。”

  千昀点了点头,依旧春风般的微笑:“嗯,奚姑娘好好休息。”

  刚一转身,奚无忧便再也撑不住了,泪水好像洪堤失守后的奔涌而出的洪水那般一发不可收拾。

  奚阮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半晌才来了一句:“瞧你那点出息。”

  在你面前我就是那么不堪一击,伤害我对于你来说也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那你能不能教教我,该怎么像你忘掉我那样轻而易举的忘掉你…

  过了一会,奚无忧终于平静下来,对奚阮道:“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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