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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6章


长安永兴坊位于东区第三街第六坊,北与永昌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崇仁坊,离长安东市仅隔两坊间距。坊里的屋邸栋栋都是豪华大院,庄严辉煌,在此安家落户的无不是大唐达官贵族,这个地带差不多是大唐贵族的集中营。

        郯勇公罗士信的府邸同样位于永兴坊,只是相较其他,显得格外冷清,自从罗士信壮烈牺牲,罗府已经不复当年的辉煌。

        这一天,罗府远远传出一声如龙吟一般的嘶鸣,高亢嘹亮,震耳欲聋。

        “这就是天马的嘶鸣,只有天马才能出如此嘹亮的嘶鸣。”

        作为百战将军,唐太宗李世民对于相马之数,也略知一二。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

        先前那一声嘶鸣,高亢的如龙吟虎啸。

        那声音即便是李世民坐下的六骏白蹄乌、特勒骠、飒露紫、什伐赤、青骓、拳毛的嘶鸣声都远远比不了。

        此刻,冷清了很久的罗府人声鼎沸,听说罗士信之子获得一匹绝世神驹,爱马如命的李世民不但来了。而且还率领一大票人前往观看,除了熟悉的秦琼、程咬金,其他的罗通并不认识,但他们个个身穿朝服,从朝服来看每一个人都是四品以上的大员。

        “好马,好马!”

        夺人眼球的是一匹骏马,一匹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骏马,确切的说应该是天马。

        天马较常见的马匹要高大出一截,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天上的云彩,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白色鬃毛看不见一根的杂毛,犹如万道雪花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飘荡着。

        它全身充满着爆炸力,牛眼般的双眼,散出狂野的气息,那是孤傲不屈的斗志,隐隐之间还有一些不屑,似乎天下之大,却无人有资格爬上它的脊背。

        让大家在意的是面前的那匹天马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人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得名为赤兔。

        “这鼻子也有些象兔子,难道跟赤兔的同一种类的。”李世民轻轻一笑,胡思乱想。

        这时,一个粗壮的将军在李世民耳边嘀咕了些什么。

        李世民怔了怔,只听得目瞪口呆,意料、惊喜、古怪对一少年问道:“罗通贤侄,这马,这马可是颉利的座骑?”

        颉利是突厥可汗,是突厥的皇帝,麾下控弦之士数十万,前不久,亲自率领精骑十万,威胁新生的大唐的国都长安。危急时分,李世民先派大将尉迟恭挫其锐气,而后用谋,迫其于渭水畔斩白马而结盟,尽管大唐有了喘息的机会,可也倾尽大唐国库,这种很有压迫性的盟约,让雄才伟略的唐太宗李世明十分憋屈。一年来,包括李世民在内,上下百官咬着牙,为了这个历经数十年苦难的民族而竭尽所能奉献着自己的武力和才智。

        前些天,有人说罗士信之子罗通获得一匹绝世良驹,这匹绝世良驹和颉利可汗视若珍宝、却降服不了的天马十分相似,好奇之下,李世民今天忙完公务,便率领一干武将前来视探。

        刚才,尉迟恭对他说这匹马正是颉利可汗的天马。老实说,作为一国之君的李世民对于马匹的归属并不是很在意,但是马匹的来由却是让他产生了浓厚的好奇。

        “颉利?”少年微微一笑,傲然道:“他还不配。”

        只见这罗通也就十四五岁,却长得长身玉立,剑眉星目,身上虽然穿一袭布衣,有如樵农打扮,但负手立在河畔,沿着漫天的阳光,竟如玉树临风,别有一番朴实清新之气度。

        李世民忙问缘由。

        罗通道:“前些时日,我在草原修炼,恰好遇到一群突厥人在追捕绝影,被十几根套马杆把套住的绝影动弹不得,我看不过眼,便杀人夺马。绝影心存感恩之心,就一上跟着我了。”

        李世民动容道:“杀人夺马?”

        罗通道:“应该是说杀了一群毫无人性的畜生。”那群人根本就不是人,在他们经过的二十多个北方村庄,没有一个活口,那些遇难的百姓死状奇惨,几乎就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

        当罗通把这事说出来的时候,李世民面沉似水,一对虎目却射出锐利慑人的异芒。

        罗通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皇上,你不会追究我吧?”

        李世民森然道:“追究?朕当然要追究,朕要追究你为何杀得那么少。”

        “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罗通笑着看着给绝影摔得七昏八素的程咬金及各位大唐猛将。

        作为征战沙场的大将而言,一匹宝马是他们的第二条生命,看到绝影的时候,各位将军无不有试马的念头,可惜此马除了罗通,无人是让它掀下了马背。

        绝影鼻子冲出热气,高傲的抬着头颅,对于倒在地上的失败者,不屑一顾。

        这马太帅了

        罗通有些失神,那通体雪白无任何杂色的毛,给人一种梦幻般的美感,让人惊叹,沉醉。如果骑它出去把妹的话,绝对比皇帝出巡还要拉风,相信没有任何的妹妹能够抗拒如此诱惑。

        “那是……”李世民目光一转,现旁边有一杆通体乌黑、寒光闪闪的大枪。

        “这是先父遗留下来的神兵,现在,是我的武器。”罗通提起长枪,爱不释手的抚摸着。

        “你,你……”

        “怎么可能?”

        “……”

        除了秦琼、程咬金,由李世民而起,一个个见多识广的开国大将军均是倒抽一口冷气。

        和罗士信共事过的他们太了解这柄长枪了,那是伴随着罗士信纵横天下的神兵,重达一百六十八斤。一个普通将领都难轻松自如的提得起来,可罗通竟然像拿一根枯草般,要知道,罗通可还是一个小孩子啊!

        “天生神力!”

        “虎父无犬子!”

        各种惊讶、赞誉的词汇,在一众大佬的脑海里涌现而出。

        李世民先是露出不可置疑的神色,然后语带兴奋的道:“罗通贤侄,可愿为国效力?”说罢,李世民目光灼灼,仿佛看着绝世珍贵一样的盯着罗通,而那匹绝世神驹在这一刻给他抛到九霄云外。

        在爱才如命的李世民的心目中:马再好,也终究是马。如果罗通拥有罗士信一样的能耐,纵是千匹绝影也敌不过一个罗通珍贵。

        出乎意料,罗通没有丝毫犹豫的拒绝了:“现在不行。”

        “为何?”

        “双拳不敌四手,一个人再强也是有限的,真正的强者是皇上、李靖伯伯这样决胜千里之外的人。我娘生前就一直教诲:希望我不再是一个只知打杀的莽汉。我还小,还要学习。”

        “说得好!朕看好你。”李世民哈哈一笑,拍拍罗通的肩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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