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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7章


李世民道:“现在猛虎还在山中休养,便闹的如此动静。待时机一到,猛虎出押,便是突厥的末日。”

        李渊脑中浮想那是的情形,再想到当初为了大唐他不得不想突厥委曲求全的生活,便觉得异样的痛快,看着从容自若的儿子,心中也下了一个决定。

        荡平突厥之日,便是……

        “好教皇祖父、父皇得知,妹夫认为十月左右,将是颉利、突利决战之期,离此已不足三月之时。他担心自己出征后,长乐在朔方不安全,打算亲自护送妹妹回京,信件已至,说不定他人已在路上了。”

        李渊、李世民相顾愕然。

        才说到秦风不久,这家伙就回来了,真是太巧合了。

        “这小子爱护丽质,是个不错的孩子。可是好像不怎么会当官,不过这样更好,很单纯!”外放为一方大员,不得无顾离开为官之地,回京述职也需要有朝廷的政令,像秦风这般说来就来的,不说李世民了,李渊这辈子也未见过。可不管如何,他们父子二人对于秦风这种爱护亲人的作风还是很满意的,当然,前提是他们的女儿(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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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

        不出所料。

        几天后,秦风便护送长乐回京了。

        合不合规矩,他不知道,重要的是自己的老婆平安才好,这官,大不了不当。

        朝臣满不满意不要紧,泰山大人、泰水大人高兴便罢。

        有了上一次教训,秦风这一次带出了三百亲卫,分明暗两处,马云萝还是充当亲卫统领。

        至于阿喀琉斯,被秦风留在朔方军营里了。尽管那家伙死活要来,可在秦风的严命下,怏怏不乐的留了下来。

        秦风心里是很感动了,阿喀琉斯是个死心眼,不理解东方人思维的他,用西方的思路来看问题,在西方,刺杀一个人,如果不达目的是誓不罢休的,经过上一次刺杀未遂的事件后,他认为刺客一定还会出现,因此他才这般坚持着。可秦风下达了死命令,不得已才答应。

        阿喀琉斯着实是给人眼睛一亮,在身高上如此,能力上亦如是。

        秦风最初担心他融入不了集体,后来发现担心纯粹是多余的。

        以步战而论阿喀琉斯在军中仅次于他,便是薛仁贵面对他那无所不用其极的攻击手段也是望而生畏,那家伙发起疯来,非常可怕,仿佛就是一头人形野兽一般。

        只是阿喀琉斯之前是奴隶,而且还是被众所否定的那种,所以,他一直没有一个高手的自觉与自负,与人相处时他非常有礼貌,对于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只要有人询问求他指点,他绝不推迟,尽心竭力。那认真的态度,很快赢得了跳荡兵上下一致的爱戴。而且,他乐于助人,但凡有人遇到麻烦,在休息的时候,在晚上回都督府的时候,在路上遇到老人挑重担什么的,他也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忙,他在大唐获得了新生,而且汉人对于他这个大个子也非常和善,使得他在得到别人尊重的之时,更加喜欢与感恩于这些与他不同肤色的人们。

        由于阿喀琉斯做得非常出色,秦风理所当然的将他提拔当任跳荡兵队长。因为担心他适合不了陌刀阵的战阵列队,不适合汉人的战术战略,特地给他安全了两个老兵做副队长左右传授他心得要领。

        结果再一次出乎了秦风与一众主将的意料。

        他是个天才。

        就如《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一个被人称为“傻小子”,却是大智若愚的天才般的人物。

        阿喀琉斯无疑也是一个类型的天才,他智商为负数,脑子不好用,但会死记硬背,怎么教他怎么做。让他往前走三步,就算前面是个大坑,他也不会变通,二话不说的走进坑里去,让他往后撤,就算你用牛拉驴拽,也改变不了他的方向。

        每当看着阿喀琉斯对每一道简单的命令如奉圣旨一样执行的时候,秦风有时会忍不住的想:若给我五千,不,两千个这样的天才,老子都能杀到颉利的面前,将他给生擒活捉。

        阿喀琉斯正值学习与教导他人的关键时刻,秦风自然不能因小失大,若非实在拗不过,马云萝他都不愿意带呢。

        秦风有时候甚至想着等到时机成熟,等到阿喀琉斯功成名就了,便撮合阿喀琉斯与马云萝,让两个白种人进行珠联璧合般的匹配。以秦风的眼光来看,阿喀琉斯是挺帅的一个小伙,不知是巧合还是怎么的,他与电影《特洛伊战争》里的阿喀琉斯扮演者布拉德皮特非常相像。至于马云萝比起海伦的扮演者黛安克鲁格美上百倍,两人的身份有点像西方爱情故事中的公主与仆人,却很般配的一对。

        当然,现在还不能说。马云萝虽是一副洋妞的形象,可她的心却是实打实的汉人,而且以前也未曾见过纯正的白种人,在她眼里的阿喀琉斯,与其他人眼中的她一样,丑陋不堪。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长成这副模样的,据她说好像是隔代的基因继承,她父母是实实在在的汉人来着。

        这回到京城,安顿过后,自然是先见父母,然后才是岳父岳母了,这个时代,不像21世纪那么随意,在九成以上的父母眼中,女儿一旦外嫁,就是泼出去的水,除非大事,是很少回娘家的,不然非得惹来各种诟病不可。只是长乐是个例外,她老子更是一个重女轻男的奇葩。

        本来,秦风是邀请长乐一道进宫面见李世民夫妇的,可长乐固然很想去,但是她更看重了儿媳之道,便强忍着没有同去,而是选择了陪伴自己的婆婆,以尽孝道。长乐的知书达礼,让秦风非常欣慰与满意,他有些大男人主义,固然没有那种孝敬公婆,就不能孝敬父母的狭隘思想,可也希望自己的媳妇花更多心血在这一边,而不是拼命的往娘家里钻。(“见过岳父!”秦风把大包小包放在大殿中,这些都是北方的一些特产,李世民这宫中什么都不缺,可这是晚辈尽孝的一种方式。

        “这是什么?”李世民好奇的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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